(怡保1日讯)一名男子两星期前活活打死自家饲养的狗只,今早被控上怡保推事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万令吉,或以监禁一个月替代罚款!
23岁被告德尼斯古马今天在怡保第3推事庭面控,当通译员读出控畎后,在推事阿妮斯前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任职技工的德尼斯古马,被指於案发当天残忍以铁棍殴打一只公犬,导致该犬重伤不治,触犯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722法令)第29(1)(a)条文。
此条文下的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少过2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投报者为被告的姐姐,她於9月19日早上约9时15分接获邻居来电,得知其弟弟将其所饲养的一只狗活活打死,当投报者返回家中,把狗带到斯里彬的动物诊所时,证实狗已因头部受重击而死亡。
此案主控是阿玛阿芝玛副检察司,被告并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媒体在9月29日报导,警方逮捕在怡保万里望顺安花园一间住家,涉及用铁棍殴打一只狗直至死亡的男子。
怡保警区主任阿邦再纳阿比丁助理总监指出,这项逮捕行动是根据社交媒体Instagram 帐号 animal.org.my / MALAYSIAN ANIMAL ORGANIZATION 上载的一段长达1分31秒视频。
有关事件是9月19日在万里望警局报案,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及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A)条文,调查涉及家庭成员间的恐吓行为,以及男子殴打一只狗致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