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团结政府原则上已同意全面分离总检察长与检控官的职权,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已向内阁提呈有关分离的多个模式。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发表文告指出,经过审慎考量,内阁决定推动全面分离的建议,即在联邦宪法中分别设立两个独立且地位平等的职位。
这项决定是在研究了由阿莎丽娜领导的特别研究小组所提呈的最终报告与政策方向后所作出的。
为此,政府将草拟联邦宪法修正案,特别是针对第145条、第183条及第42条,以赋予检控官独立的法律权限。

此外,政府也将以综合法案(omnibus bill)方式,拟定《法律改革(检控官)法案》,以修改刑事程序法典及其他18部相关法令。
同时,政府也将制定一项新的专门法案,规范总检察长与检控官的薪酬制度,方式将类似于《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
内阁同时议决,这项改革将分阶段实施,并会针对现有的制度结构与程序进行部分调整。
为此,由首相署法律事务组牵头,联同总检察署,并结合财政部、公共服务局、司法与法律服务委员会,以及公共服务委员会等单位组成的技术特别工作小组,将进一步深入制定各项实施细节。
这些细节包括组织架构、职位编制、后勤支援与财政影响等方面,最终的详细建议将提交内阁,以便考虑并落实所需的修宪与立法措施,从而确保整个分权过程依法、有序且实际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