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菜贩用游戏机引诱邻居男童伺机非礼其私处,还拍了对方裸照,男童哑忍近20年后再次碰见菜贩,决定报警揭发对方。
72岁的被告案发时约51岁,他面对10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昨早对其中3项认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控状指出,一名受害男童 如今3 0岁,另一受害者约7岁时被猥亵。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他们身 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发时,被告在巴刹摆摊卖菜,并收藏了几台任天堂游戏机,供邻里孩童玩乐。当年约9岁的受害者因常在巴刹附近逗留,逐渐与被告夫妇熟络,称呼对方为“叔叔”,其父亲和祖母也认识被告。
2005年某天,被告邀当时念小学三年级的受害者到摊位,并表示只要留下就能玩游戏机。受害者家中拮据买不起游戏机,开心地答应了要求。此后,他几乎每周都会到摊位玩,还应被告要求陪同收菜或到其住所。
不久后,被告开始以触摸大腿等方式猥亵受害者,受害者虽感到不适,但因不知如何反抗,又担心惹怒被告失去玩游戏机的机会,于是默不作声。
若偶尔拒绝,被告便会冷落受害者,令他不得不求情换回再玩游戏机的资格。鉴于这些原因,受害者甚至觉得欠被告人情,为了继续玩下去,只能任由被告非礼她。
调查揭露,2005年至2006年间,被告多次在罗厘和住所内猥亵受害者。被告还曾要求受害者全裸躺在床上,用拍立得拍下裸照。受害者照做,但事后要求撕毁照片。
受害者在2008或2009年开始意识到被告的行为不对,但因感到羞耻,且担心无人相信,始终没有举报。
直到去年,他偶然遇见被告,痛苦回忆被勾起,在案发近20年后的2024年6月30日下午报警。
受害者至今仍受阴影困扰,常因童年创伤而噩梦连连。医生诊断他患有创伤后应激症状,但未严重到构成障碍。
被告最后被判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