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讯)宗教学校老师涉及猥亵男学生,今日被判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来自东甲的35岁被告莫哈末法奥兹,被控于2019年11月某日下午3时左右,以及2020年1月2日下午4时左右,在东甲县武吉甘蜜新邦里麻镇一所宗教学校的图书馆,出于性目的触碰当时年仅9岁男童私处,被告行为已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和鞭笞。
另外,被告的行为已破坏与受害男童的可信赖师生关系,所以其行为亦可在相同法令16(1)条文的附加刑罚下被判刑,罪成者可判入狱不超过5年和鞭笞不少过2下。
(刘福来摄)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今日宣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有权为自己辩护,提出证据反驳控方说法,并定于11月10日和11日,让被告出庭自辩。
莎雅妮指出,被告可在3种自辩方式中选择其一,即在被告栏内自辩、证人栏自辩或保持缄默。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哈聂夫随后指出,其当事人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自辩,法庭随后也允准被告,在附加条件,即不能骚扰受害者及证人、每2周到警局报到,继续允准被告保外候审。

案情指出,被告曾于控状上的时间和地点,命令受害者进入图书馆的房间内,触碰受害者私处,直到2020年1月20日,男童母亲在参加学校家长会,从朋友处得知此事。
最后,男童才将真相告知母亲,后者随后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