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消息指出,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娜丽妮的任期,将延长6个月,至明年2月。
“自由今日大马”引述消息说,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已御准这项决定,有关信函已于昨日交给娜丽妮。
娜丽妮是今年第5位获得延长任期的法官,她原于8月23日年满66岁,这是法官的强制退休年龄。
她于2007年3月1日获委任为司法专员,并于2009年10月14日成为高庭法官,随后她于 2014 年9月12日晋升上诉庭法官,并于2018年11月26日晋升联邦法院法官。
今年2月,娜丽妮结束了在司法委任委员会的两年任期。
根据联邦宪法第125条款则阐明,联邦法院法官的任期届满年龄是66岁,但若获国家元首御准,法院法官的任期则可被延长不超过6个月。

今年年初,国家元首延长了4位联邦法院法官的任期,其中包括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丝娜,她曾在敦东姑麦蒙退休后短暂出任代理首席大法官。
其他获延长任期的法官包括拿督扎巴丽雅的任期至10月9日,以及拿督哈妮帕的任期至11月22日。
此外,前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瑟比利已于7月24日退休,结束其延长任期。
拿督阿都卡林则未接受延长任期的邀请,并于4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