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Pixelvest私人有限公司和其董事洪仁全(译音)因涉及无牌从事资本市场活动,今日在地庭被判罪成,前者被罚款300万令吉,后者被判坐牢3年。
证券监督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洪仁全代表的Pixelvest私人有限公司承认一项援引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第58(1)条文,提出的无牌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控状。
“洪仁全也以该公司董事身分承认一项在相同法令及条文下提出的控状,刑期从2024年1月10日被捕日开始计起。”
洪仁全于2025年7月28日,在地庭承认8项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提出从非法活动收取收益的控状。
地庭判处洪仁全每项控状坐牢3年,刑期自被捕日算起,8项控状的刑罚同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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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仁全是于2020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在吉隆坡和雪兰莪犯下上述罪行。
他于2024年1月被证券监督委员会逮捕,并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被提控,之后于2024年2月26日被控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
Pixelvest私人有限公司是在2024年5月10日被控。
证券监督委员会指出,基金管理是一项受监管活动,任何从事该业务者都须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向该会申请执照。
“该会严正看待无牌经营活动,并将持续采取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行为,以维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