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4日讯)印尼籍女子非法逗留我国578天又涉及卖淫,今日在推事庭面控认罪,各别被判1万令吉及3000令吉。
被告茱丽雅布丝比达(26岁)被控于7月8日,晚上10时30分,在关丹布特拉广场一间足疗中心内,被发现从2023年12月8日起,在入境证件逾期后仍继续逗留在大马境内578天,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15(1)(c)逾期逗留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15(4)条文同读下判刑。
罪成者,可面临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她也被控于相同时间及地点,被发现涉及卖淫交易,因此,触犯刑事法典372B(招募卖淫)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她选择认罪后,承审推事依丽娜奥斯曼判决茱丽雅首罪罚款1万令吉或坐牢6个月替,以及次罪罚款3000令吉或坐牢4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费道斯副检察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