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19岁青年趁家中无人时,非礼同母异父的未成年妹妹,被判坐牢5年及鞭笞两下!
待业中的19岁印裔被告,今日上午被警方押往麻坡第二地庭面控,被控于上周五(7月4日)上午10时左右,在峇株巴辖县斯里再也花园的住家,触摸同母异父的14岁妹妹的胸部。
被告因此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条文,并可与相同法令16条文同读。在14(a)条文下,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在16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及鞭笞不少于两下。
被告聆听控状后点头认罪。

法官莎雅妮判处被告在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14(a)条文下,监禁3年,刑期从逮捕日算起,而在16增刑条文下,判处监禁两年及鞭笞两下。另外,被告在出狱后,须接受警方为期一年的监视。
案情指出,被告趁着家里只有他与妹妹,突然闯进妹妹的房间,并躺在当时正在滑手机的妹妹身边,接着抚摸和挤压妹妹的胸部。
妹妹猛力推开哥哥,欲赶出房门,岂料哥哥不罢休,竟往妹妹的左边颈部用力咬了一口,导致瘀青,还强行脱拉妹妹的裤子。
妹妹极力挣扎及搏斗,不让哥哥脱去裤子,最终成功逃离房间。
被告的母亲事后携带爱女到峇株巴辖政府专科医院接受治疗,负责医治的医生当场报警揭发被告的恶行,警方于同日前往被告住家逮捕被告。
警方调查也发现,被告曾多次与妹妹独处及发生口角时,伺机偷袭妹妹的胸部。
此案主控官为奥斯曼阿凡副检察司。
被告被押离法庭时,一直低着头及用衣服遮脸,并要求记者不要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