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一家回收公司的经理因3年前与弟弟串谋,使用虚假发票作为支持文件,以申请进口塑料废物的许可证(AP),今日被控上法庭后,对3项控状俯首认罪,被法庭罚款3万令吉。
法官阿祖拉做出上述判决后,谕令33岁的被告程·威尔逊(译音),若未能缴付罚款,则以监禁7个月代替。

根据被告面对的3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22年2月7日,在布城的国家固体废料管理局(JPSPN),通过Dagang Net系统申请AP时,与其弟弟程伟杰(译音,26岁)串谋,提交3份虚假发票作为支持文件。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并与相同法典第471(伪造文件)和第465条文(伪造的刑罚)下同读,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协助其朋友拥有的一家回收公司,使用虚假发票申请AP,以从加拿大进口4个货柜的塑料废物,但他所管理的该公司仅获准从美国、日本、香港和英国进口塑料废物。
被告串谋并指示程伟杰,使用3张虚假发票申请3张AP,并以妹妹程慧宁(译音)名义所登记的贸易商进口相关货柜。
较早前,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以自己初犯为由,且收入只有8000令吉,需要养育两名还年幼的孩子,要求法庭轻判。
主控官陈嘉琪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判处相应的刑罚,以警示被告和大众。
她补充,鉴于被告认罪节省了时间和法庭资源,因此建议法庭对所有控状处以3万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