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3日讯)充当阿窿跑腿的一名男子嫌疑纵火追债,并导致江沙一间房屋被毁,江沙警察事后越州逮捕该名男子及控上法庭。
江沙警区主任希山哈仑助理总监今日在文告中说,江沙警区于3月6日下午5时55分,接获一宗住家被烧的投报。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不超过20年监禁或罚款。

他指出,来自江沙警区的一支队伍,于3月11日在吉隆坡甲洞地区展开一项突击行动,逮捕一名男子并起获一辆轿车、纵火原料及单据;男子干案动机是与拖欠阿窿债务有关。
希山哈仑表示,警方在4月2日已将该名男子控上江沙法庭,并劝请人们不要涉及向阿窿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