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2日讯)“商业区烟花摊位爆炸失火”事故;涉事华裔摊主坦承,其准证已经逾期4天,当晚也是他最后一天摆摊,但他强调不会逃避责任,并已联系受影响的车主和商店负责人,以讨论赔偿细节!
涉事摊主今日透露,他所拥有售卖爆竹和烟花的警方准证,是于本月7日逾期。
他指出,昨晚是他经营卖烟花生意的最后一天,事发前正准备收档,不料突然失火,所幸没人在事故中受伤。

他指并不清楚起火原因,但本身会承担责任,该赔偿的他会赔偿。
他坦言,在事故中被烧毁的其中2辆车,即一辆丰田Vellfire休旅车和一辆第二国产Bezza轿车,是属于妻子和妹妹,其中休旅车是本身于去年4月购买。
他透露,事发时,其妻子尝试移走休旅车,但火势猛烈,因此被迫弃车离开火场。
他否认休旅车后车厢有大量烟花的说法,并指剩下的烟花是在本身的车内,不是妻子的车,而里面只有少数孩童燃放的烟花。
他告诉《星洲日报》,针对网传行车记录仪拍到2名孩童在燃放烟花,这似乎影射事故起因是孩童所引发,他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指控,因为时间不一致。
他坦承,孩童在摊位前燃放烟花的行为确实不对,但单凭行车记录仪画面,便影射事故与孩童的行为有关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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