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烟花摊失火爆炸”事件;根据调查,失火事故疑是因发电机超过负荷运作产生火花,而引燃摊位内的烟花爆竹,警方已逮捕两名本地男子协助调查。
柔佛州副总警长何泉发高级助理总今日指出,针对前日(23日)发生在新山马芝迪一带的烟花摊失火事件,警方已逮捕两名本地男子协助调查。
他说,警方于前日晚上约8时50分接获事故投报,新山南警区刑事调查组警方于今日上午约11时15分,在古来一户民宅逮捕一名男嫌犯,随后于中午约12时30分,在新山马芝迪马来甘榜再逮捕另一名男嫌犯。

“两名落网嫌犯皆为本地男子,年龄介于30岁至35岁之间,调查也发现其中一人持有合法售卖、拥有及采购烟花爆竹的执照。”
他说,两名嫌犯将于明日被警方押往新山推事庭申请延扣,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何泉发今日下午在柔佛州警察总部主持第219届警察日仪式后的记者会上指出,根据初步调查,相信是其中一名嫌犯的发电机引发火患。
“该发电机疑因超负荷运作产生火花,引燃摊位的烟花爆竹,进而引发爆炸及大火,并波及停泊在该处的一辆餐车。”
他说,这起事故造成约5万令吉的财物损失,所幸未造成人命伤亡。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286条文(涉及爆炸物的疏忽行为)调查此案,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长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针对有关摊位所售烟花爆竹是否合法,他指出,警方仍在调查阶段,由于现场物品已被烧毁,需等待进一步鉴定报告,才能确认相关物品种类。
他指出,这是今年为止柔佛州首起类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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