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烟花摊位申请执照时,地方政没有明文规定额外的安全条件,包括必备保险、防火设备、禁止在烟花摊周遭放烟花或明火等,让烟花摊暗藏危机。
蕉赖南区C180商业区一烟花摊位昨晚起火,不只是烟花摊被烧毁,也波及3辆车和2辆摩哆。
根据《中国报》了解,不管是雪州或吉隆坡,对于申请烟花摊执照、准证,同样的基本条件必须要获得警方批准,以及向地方政府申请执照。

除了上述基本条件之外,地方政府对于申请执照没有统一的程序,执照申请中没列出安全措施的细节和条件。
至于吉隆坡市政局执照申请,则规定小贩必须准备灭火器、设立禁止在摊位燃放烟花和明火告示,市政局也会派员和消拯局巡视烟花摊。
对于烟花摊爆炸意外,一些市议员也表明将向地方政府建议,在未来应注明安全条件如购买保险、防火设备、营业地点要远离群众和车辆、禁止在烟花摊附近燃放等。
他们重申,新年后将迎来开斋节,届时相信会有更多烟花摊位,地方政府有必要加强管制和巡视,降低意外风险。
不过,他们坦言,烟花爆竹售卖和管制主要权力还是在于警方,即使地方政有权力进行取缔,但主要是执照和营业地点方面。
摊位数量增20% 执照已逾期
随着烟花爆竹售卖和燃放合法后,今年新年的烟花摊数量比往年增加至少20%,受访议员相信今年非法营业的烟花小贩也比往年多,包括执照已逾期者。
他们说,随着烟花爆竹合法后,小贩们售卖的烟花爆竹等火力更强,因此安全条件必须列入考量。
他们指出,一些小贩也漠视安全问题,售卖烟花的同时也售卖肉干,小贩为吸引顾客更在摊口前燃放爆竹。
他们说,尽管地方政府规定小贩必须在适当的地点营业,但对于申请条件并没列入更多安全和预防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