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槟州首长曹观友指出,其律师已就丹斯里陈国平的诽谤性言论,在昨日傍晚取得法庭颁布的传讯令(writ)及诉状书(statement of claim),并将发给陈国平。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针对陈国平去年10月18日,在槟州中华总商会的一场记者会上所发表的诽谤性言论,槟城高庭也已定于本月 24 日,通过电子审查(e-Review),处理该案件的首次案件管理。
曹观友说,陈国平是以槟州中华总商会永久名誉会长的身分,就槟州发展机构与 Umech Land 于去年 9月27日签署一项发展项目的联合发展协议事项,召开记者会。

“尽管槟州发展机构已于去年10月16日向媒体和公众宣布终止该协议,但陈国平在新闻发布会上有意用中文发表诽谤性言论,蓄意攻击我作为槟州首长兼槟州发展机构主席的品格、信誉、能力和实力。”
他指出,这份诽谤性的声明在几家主要的中文报纸上刊登,鉴于陈国平无意道歉或收回诽谤性的言论,他不得不对陈国平采取法律行动。
陈国平去年10月18日召开记者会时,以财经媒体《The Edge》分析报告,指槟州发展机构(PDC)兼首长曹观友,在峇都交湾卖地风波上,是无能、无知、无耻。
隔天,曹观友发文告指出,槟州行政议会召开会议一致决定,支持曹观友就陈国平,侮辱及贬低他的言论,采取法律行动。
当时他指出,槟州行政议会做出以上决定,是根据媒体报导中,引用陈国平的言论,其字眼已羞辱和贬低槟州首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