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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权分子促政府 停修宪避免无国籍情况恶化

(吉隆坡30日讯)4名促请政府停止修改联邦宪法,因为这可能导致出现大批人士的现象。

这4人分别是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安碧嘉、反贪会前首席专员拉蒂花、秋杰基金会创辨人拿督哈蒂妮及郊区人力资源(DHRRA)总监马丽妮。

她们发表联合声明披露,今年6月,内政部正在推动修改联邦宪法中关于公民权的条款,这将导致人士无法获得公民的身分,更导致我国产生一个庞大的新阶层。

尽管修正案遭到强烈反对,政府仍计划在10月份向国会提呈修正案以获得通过。

她们解释,政府建议删除宪法第2部分第2附表第1(e)条,将对因出生情况而导致的人士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这项修正案与其最初被纳入宪法的原因背道而驰。1957年的宪法根据“出生地权”原则,授予在我国出生的任何人公民权。这项原则在1962年纳入了其中一方的父母必须是公民才能授予孩子公民权的要求,为了防止因这一新要求而造成人们的风险,宪法中引入了第1(e)条作为保障。

另外,政府提出的修正案还旨在删除附表2第3部分的第19B节,取消弃儿(被遗弃的儿童或孤儿)获得公民身份的权利。除此之外,永久居民的公民权也将被取消,使得永久居住在这里出生的孩子也可能成为人士。

政府将人士置困境中

4人说,政府此举将人士置于法律的困境中。

人士将被禁止获得教育、医疗保健、有酬就业和马来西亚公民的所有其他权利。他们被迫从事低薪工作,或更糟糕的是,从事危险或非法工作。尽管这些人士把马来西亚当成是他们的家,却被剥夺了许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公民权利。

“政府在这个独立日向马来西亚人提出的团结和希望的口号不能排除人,他们也是我们中的一员,任何人都不能被抛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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