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马青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邢智立说,政府应对受害人家属保有同理心,不应让废除强制死刑后的替代刑罚具有追溯性,同时维持无期徒刑为死刑替代刑罚的建议。
他指出,根据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的声明,内阁通过关于废除强制死刑的数项新政策,包括无期徒刑不再是替代强制死刑的刑罚,反之新的替代刑罚是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强制死刑的替代刑罚也将具有追溯性。

“马青公民社会运动局吁请政府,维持无期徒刑作为死刑替代刑罚,而不是以有期徒刑取代。
“我们也不认同让废除强制死刑后的替代刑罚具有追溯性,因为这意味着此前已被定罪并完成上诉程序的死囚和无期徒刑囚犯,将可借着死刑被废除而换成替代刑罚后,通过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寻求从轻发落。”
该局认为,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以政府公权,剥夺罪大恶极的罪犯生命权,让罪犯永远隔绝于社会,无法再祸害人间。
该局也认为,法律应以大众的利益为根本,优先保护受害人与遵守法律的大众,以同等的刑罚制裁罪犯,还死者和家属最后的公道。
“若让已判刑的罪犯在新法律下上诉,他们或将在新条文下获释。这不但无法彰显法律公正不阿,反而对受害人家属造成二度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