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有“原心定罪”之原则,这个原则主要通过“如其意,著其恶”的方式来呈现,意即依据当事人的本意,凸显其本意来彰显他的恶行。最为典型的例子,无疑就是鲁桓公元年的第一笔记录“春,王正月,公即位”。
《春秋》第一位统治者鲁隐公本是摄政,是为身份尊贵但年纪尚小的桓公而即位,可是桓公却在隐公十一年的时候,竟然以弟弑兄,以臣弑君的方式抢夺王位。弑君而即位(继故),本来不可书写“即位”,是因为先君死于非命,身为子弟的就不忍即位,如果写即位,即表示无恩于先君,无恩于先君,则参与弑君就不言而喻了。隐公本欲让位而桓公却弑君,罪不可恕,继承者弑其君以即位,何继之有。因此《公羊传》以为写“即位”是“如其意”,以便彰显他的罪恶。
隐公四年“卫州吁弑其君完”,亦是另一笔类似的记录,这也是《春秋》第一笔弑君的记录。州吁,卫庄公庶子,本应称公子州吁,可是他以国为敌(当国),想成为国君,因此就顺着的他意愿以国为氏,称卫州吁。后来他弑君即位,但很快地就被他的臣下推翻,罪有应得。这是《春秋》笔法“如其意,着其恶”,遏恶扬善之道。
有德者居之
桓公五年“州公如曹”也是另一个例子。州公是受天子赐封以州地为国之封土之君,在桓公五年拜访曹国,期间国内政局有变,他无法回国,只好在第二年从曹国归途中,留住在鲁国,成了“寓公”,意指逃亡在外,无国可归的君主。天子的大臣三公称公,王者的后代也称公,州公虽不属于这两者,但却自以为是三公,同时在留驻鲁国期间妄自尊大,连鲁君也不加拜访。为了展现他的傲慢无礼,以便“如其意”,所以就称他为“公”。
事实上,“如其意”也有凸显良好意图的作用。鲁隐公在元年正月摄政为王时是不写“即位”的,其目的就在如实表达隐公没有“即位”的意图,所以《公羊专》解释为“成公意”,成就隐公摄政不即位的心意,也有解释为“成公天下之意”的,是天下为公的天下,是“有士君子之行”的天下,即天下是有德者居之的天下,不是某人某姓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