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4日讯)吉兰丹水供公司(AKSB)前总经理旺莫哈末占里被控于2015年收取一家公司1万令吉的贿赂,但他否认有罪,案件将在9月28日过堂。
当通译员在法官扎曼面前宣读控状后,61岁的被告否认有罪。
法官允许他以7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并指示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每月的第一天须向附近警局或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

旺莫哈末占里被控于2015年1月22日,在马末路的一家银行附近,接受黄子维(译音)开出志期2015年1月21日的大华银行支票,并汇入其马来亚伊斯兰银行户头。
这笔款项被指是协助一家公司受委为次级承包商的酬劳,负责第二期吉兰丹马樟默保真隆水供计划第一配套的设计、建设、部署、测试和相关工程。
他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下被控,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以及罚款至少为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法官也谕令被告必须更新电话号码和电邮地址,以便当局可以联系到他。法庭择定本案于9月28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是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玛丽雅奥玛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阿末阿德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