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罗厘司机助手,申请撤销他在4年前贩毒的死刑、监禁和鞭笞的定罪。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卡马鲁丁、拿督阿末纳斯菲和高庭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组成的三司,驳回45岁的山塔纳沙米的申请。
卡马鲁丁说,有压倒性的证据表明,上诉人有这些毒品的拥有权和控制权。

他补充,山塔纳沙米的定罪是合理的,因此他的上诉被驳回。
尽管如此,山塔纳沙米仍有多一次的上诉机会,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山塔纳沙米的控状,他在高庭被指与另外两人一起贩运83.03克冰毒,以及拥有7.48克大麻和10.13克海洛因。
他们被控于2018年2月14日早上11点40分左右,在吉隆坡旺沙玛珠文良港南北花园的一所住家内犯罪。
2020年8月14日,高庭宣判山塔纳沙米的贩毒罪名成立,并判处他死刑。
此外,他还因持有大麻和海洛因被判有罪,分别被判监禁11年和10下鞭刑,以及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