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总检察署已针对高庭宣判被控谋杀摇篮基金前总执行长纳兹林的3名被告,即死者遗孀莎美娜及2名继子表罪不成立的裁决,入禀上诉通知书。
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接受“马新社”访问时指出,他们会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主控官东姑英丹苏拉雅副检察司受询时指出,他们昨天已透过法庭电子系统(e-filing)入禀上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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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上,案件在高庭作出裁决后,控方拥有14天时间就判决入禀上诉通知书。
高庭于本周二(21日)裁决,此案3名被告表罪不成立,立即当庭释放。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宣读判词时指出,控方无法提出3名被告,有谋害死者的表罪成立有力证据。
法庭也认为,证据不足以显示,3名被告有对死者做出致伤、进而致死的伤害,且控方也无法证明在控状所述的案发时间内发生谋杀案,因此3人皆被无罪释放。
现年47岁的莎美娜是死者纳兹林的遗孀,她与2名分别为19和16岁的儿子,以及一名在逃的印尼公民依卡瓦育,被指于2018年6月13日晚上11时30分至14日凌晨4时之间,在珍珠白沙罗的一间住家谋杀纳兹林。
被告被指于上述时间制造一场“手机充电爆炸意外”,因主控官认为,尽管死者已经变成一具焦尸,但他判定死因并非火患意外所致,而是蓄意引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