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沙巴副首长拿督斯里邦莫达被控收贿案今天续审,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哈里斯披露,3名控方证人曾在此案开始审讯后,向反贪会提供“进一步口供”。
哈里斯今天告诉地庭,联邦土地复兴和统一公司(FELCRA)总财务长阿兹米、大众信托基金单位信托顾问诺海丽和投资代理马迪,曾在去年2月,由接手哈里斯调查职务的同僚依山沙布安,向他们录最新一轮口供。
哈里斯是在2015年至2018年负责调查此案,惟后来被调职到反贪会马六甲分局。

他接受主控官刘进豪(译音)副检察司盘问时说,虽然他已调至马六甲,但依山沙布安会不时告知他有关案件的最新进展。
他说,阿兹米、诺海丽和马迪是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向反贪会提供5份口供。
控方指出,这3人此前皆异口同声,指280万令吉是透过邦莫达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芝蒂,支付给邦莫达的佣金,不过3人去年在向依山提供进一步口供时指,这笔钱其实是芝芝依芝蒂的介绍费,以说服FELCRA向单位信托基金投资1亿5000万令吉。
控方也已宣布诺海丽和马迪为污点证人,法庭也已允许两人接受盘问。
哈里斯今日接受盘问时披露,他调职前,曾为24名此案相关证人录供。
“我也负责准备提控邦莫达和妻子的控状草案,以供副检察司考虑。”
他说,他曾向邦莫达和妻子录供,惟由于两人是此案头号嫌犯,因此没有把他们当做证人。
哈里斯也认同芝芝依芝蒂代表律师古马拉恩德兰的观点,即反贪会早在2016年7月就知道,诺海丽给其客户的钱,是介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