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3日讯)“华裔商人不满2名保镖于斋戒月禁食而殴打保镖案”,华裔主嫌犯继去年被控5项罪名后,时隔一年再连同妻子和其他5名被告,被控7项洗黑钱罪名,被告皆不认罪!
7名被告今早在莎阿南第3地庭面控,主嫌犯曾子扬(译音)共面对7项罪名、妻子林丽琴(译音)2项及其他5名被告各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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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1项控状,曾子扬(44岁)和林丽琴(40岁),被控于2021年4月15日,共同利用巴生绿林镇一间单位,从事非法赌博机活动,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613号法令),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罪,同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非法收入总值不少于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另外,曾子扬也与其他6名被告(包括妻子在内),分别被控6项共同从事不法活动而获得不同车款的交通工具收益。
其他5名被告为陈贵英(65岁)、黄明霖(43岁)、陈家福(37岁)、许明先(68岁)及赖益平(73岁);上述人名皆译音。
他们被控同一条控状,惟地点不一样,包括双威镇和武吉丁宜镇。
根据控状,他们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在双威镇或武吉丁宜镇,各别与曾子扬从事不法活动,以获得各不同车款的交通工具收益,因此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613号法令),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罪,同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5月31日过堂
法官贺丽娜经过短暂休庭后宣布,允许每名被告以每项罪名2万令吉、每项罪名1名担保人、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2周到临近警局报到等条件,允许所有被告保释候审。
同时,法官也择定案件定于5月31日过堂。
主控官王哈里斯原本要求,每名被告各以10万令吉保释,惟被告律师逐一求情,要求减低保释金。
被告的4名律师为努鲁哈菲查、依查祖佳菲、阿莫法依查慕纳瓦及艾迪阿末沙里丹。
新闻背景
2021年4月13日晚上约10时,主嫌犯在吉隆坡市槟榔路一间公寓,质问2名保镖是否禁食,2人回答正在禁食后,嫌犯即殴打两人头部,随后命令他们一齐返回巴生武吉丁宜镇的住家。
警方追查后爆出惊人内情,原来嫌犯涉嫌经营非法赌博公司和大耳窿活动,警方更在其他嫌犯住家,起获100条各重1公斤的金条、1万2500张100美元的现钞等,合共2845万令吉。
嫌犯已经于2021年4月22日,在巴生推事庭被控5项罪名,包括蓄意伤人、刑事恐吓、引起不同宗教愤怒、教唆及危险武器伤人。
当时,其一名员工朱兴运(译音,43岁)也被控2项危险武器伤人罪,2人皆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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