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讯)联邦法院驳回,一名改信伊斯兰的母亲和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就该母亲单方面替2名孩子改教无效,要求恢复孩子穆斯林身分提出的上诉申请,并维持高庭宣判,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属无效的裁决。
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扎瓦威及拿督娜丽妮今日在线上审讯时一致裁决,拒绝向上诉人发出准令,因此上诉人的上诉被驳;高庭是在2018年10月16日宣判上述裁决。

联邦法院三司指出,法院需遵循先例原则,且此案与印裔妇女英德拉孩子改教案相似,需遵从联邦宪法第12(4)条款(儿童被改教)。
联邦法院在2018年就英德拉孩子改教案裁定,18岁以下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不能单方面替孩子改教。
罗哈娜说,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的申请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故无法发出上诉准令。
一名信奉佛教的男子早前向高庭入禀司法检讨申请,要求宣判其2名孩子在他不知情下,于2016年5月被前妻单方面改教是无效的,后来其前妻和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在去年10月27日向上诉庭上诉,但败诉。
该男子与前妻结婚时皆是非穆斯林,后来其前妻在2015年改信伊斯兰。
上诉庭在2018年9月将孩子监护权判给孩子父亲。
该男子代表律师为山慕嘉,穆斯林母亲代表律师为阿汉拉希米,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则由律师拿督苏莱曼代表,高级联邦律师三苏柏哈山代表政府和教育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