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10日讯)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开档调查一名涉嫌在面子书上载疑似侮辱伊斯兰内容的人士,并已传召该人士录供。
该会也充公了一部手机和嵌入式晶片(esim),以进行法证检验。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有关内容涉及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于周五(9日)提呈2027年财政预算案时,在演词中引用《古兰经》放逐章第18节的“lighad”一词。

“该内容被指嘲笑《古兰经》经文,引起社会不安。”
文告提到,该案件是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彻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两年、或两者兼施。
通委会强调,民众在社交媒体行使言论自由时,应以负责任的态度尊重宗教敏感课题,并维护多元种族及宗教社会的和谐。
据报导,亲国阵部落客拿督司徒忠在面子书发文嘲讽安华使用“lighad”一词,写道:“我看到的是‘Lighad’这个词,我完全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但却没有‘Liwat(鸡奸)’这个词”,结果引起争议。
司徒忠今日在面子书解释,他不知道“lighad”一词出自《古兰经》,只是根据《光芒日报》所提供的词义评论这个词,并藉此揶揄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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