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政府将从2027课税年起,扩大个人运动相关所得税减免的适用范围,将购买运动鞋开销纳入其中,减免额上限为300令吉。
根据2027年财政预算案附录指出,现有的运动器材所得税减免上限为1000令吉,适用于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
相关所得税减免的适用范围限于购买1997年体育发展法令所列运动项目的器材(不包括电动脚车)、租用体育设施或支付入场费,及参加符合资格的体育赛事。
此外,适用范围包括缴付健身房会员费或体育训练费,予在体育专员办公室(PJS)注册的体育协会与体育俱乐部,或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注册成立,从事上述法令所列运动项目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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