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51岁家庭主妇被控冒充移民局高级官员,以协助外籍人士办理工作准证为名收取费用认罪,被判监禁12个月及罚款8000令吉。
甲州移民局局长阿尼尔旺发文告指出,被告诺丽占哈欣昨日在亚罗牙也地庭面控时,在地庭法官卡马鲁阿里斯面前俯首认罪。

他说,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下,承认于今年9月29日傍晚6时许,在甲市玛琳再也某咖啡厅使用伪造文件处理外籍人士工作准证,因而触犯1959/63年移民局法令56(1)(l)条文。
法庭宣判被告坐牢12个月及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监禁6个月取代。
他指出,移民局严正看待任何冒充移民局官员,或伪造与该部门服务有关文件的行为。
他说,这类行为不仅违反法律,也可能误导民众,进而影响公众对移民局廉正及公信力的信心。
阿尼尔旺也促请民众提高警惕,勿轻易相信任何自称移民局官员的人士。
他说,民众若有任何移民局相关事务,应通过官方管道办理,或亲自前往邻近的移民局办事处。
(视频:移民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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