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2026年总审计司报告》系列2揭露,大马海事局在没有任何合法的法律授权依据下,于2025年支付总额255万令吉的津贴及福利。
当中的231万令吉来自灯塔基金信托户头(KWDA),23万9784令吉则来自海事贸易中心基金(KWPPL)。
国家总审计司拿督斯里旺苏拉雅说,有关津贴及福利已支付给灯塔基金信托户头董事会、海事贸易中心基金委员会成员,以及涉及管理上述基金的大马海事局官员。

她指出,1953年联邦灯塔法令、1952年商船条例和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都没有阐明相关支付事项。
根据财务程序法令,未在法令或条例中规定的中央财务事务,其权限都归于财政部长。
旺苏拉雅指出,灯塔基金信托户头及海事贸易中心基金属于公共资金,其用途需遵守相关基金的设立法令、财务程序法令及现行财务条例。
“灯塔基金信托户头董事会及海事贸易中心基金委员会并没有合法权限批准支付有关津贴及福利。”
因此,她建议大马海事局,立即停止支付津贴及福利,直至敲定每项津贴及福利支付类别的法律诠释及财务程序。
她说,交通部应与财政部协调,以处理相关法律框架及其他适当措施,并强调财政部长身为负责中央财政事务的部长,在财务程序法令第61条文下拥有相关权限。
她也建议财政部,重新检讨所有通过政府信托基金及公共信托基金支付的款项,或所提供的任何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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