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4日讯)行动党武吉甲巴央区州议员兼前森州行政议员陈丽群指出,州政府虽在第16届森州选举中取得三分之二多数,获得强大政治授权,并不意味拥有超越宪法及法律限制的权力。
“三分之二多数,无疑是强大的政治授权,但从宪法角度而言,所赢得的议席数量本身,并不会自动赋予任何州政府不受限制的权力。”
她指出,三分之二多数仍须受联邦宪法、1959年森州宪法及现行法律约束;政府获得的授权越大,就越有责任确保每项行动与决定都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内。
她今日在社媒发文针对回应森州政府以“超过三分之二多数”作为政治授权的说法,如是指出。

陈丽群说,人民的授权必须受到尊重,但法律所规定的权力界限同样必须获得遵守。在君主立宪制度下,人民授权赋予政府民主合法性,而宪法则规定政府行使权力的界限,两者必须并行。
“因此,‘超过三分之二的授权’不能被诠释为有权凌驾或忽略任何宪法条文。三分之二多数是州议会内的多数,而不是凌驾宪法的权力。”
她指出,在讨论三分之二多数时,重要的并非政府拥有多少州议席,而是宪法及法律究竟赋予政府什么权力,以及有关权力应如何依法行使。
“这就是法治至上的原则,所有人都必须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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