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x
搜索
简
APP
主页 > 国内 > 时事

律师

居家服刑

纳吉特赦

单独监禁

文 文 文

纳吉特赦|居家服刑仍须单独监禁 律师:家属不能与囚犯同住

三苏丁

(吉隆坡18日讯)资深律师拿督三苏丁强调,获准居家服刑人士仍需遵守条例,并且要像在监狱时一样进行单独监禁,不可与配偶或其他家属同住。

他指出,许多民众误会那些进行居家服刑者,可像一般民众一样自由自在的过正常生活,其实不然。

“进行居家服刑的配偶或家属若没有被控或定罪,他们就不是犯人,不能和囚犯一起居住或一同被扣留。

“因此,坊间指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将与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一同住在他们住家的说法并不正确。”

阅读更多

三苏丁是在今日接受《每日新闻》访问,回应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有条件御准纳吉居家服刑一事时,如是指出。


他说,1995年监狱法令第3条文阐明,部长可以在宪报颁布任何房屋、建筑物、场地或地点或当中的任何部分作为监狱,合法的囚禁囚犯,也可以宣布任何监狱停止作为监狱用途。

而有关法令第4条文阐明,法令下用作监狱的任何建筑物,应被视为监狱。

“因此,当我们在讨论纳吉的情况时,被用作监狱的建筑物未必会是他现在的住家,反之,监狱局官员认为适合的任何建筑,例如国民服务计划营地都可以成为监狱。”

他也说,任何被用作监狱的建筑物必须要像监狱一样运作,并且全天候由监狱局官员看守。

“除了获取像在监狱时的食物与福利之外,囚犯还是需要进行检查,因此当个别住家被用作监狱时,就必须转换为监狱的形式。

“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建筑范围,但其活动、条例和设备也是和监狱时一样。”

x


高兴
高兴
惊讶
惊讶
愤怒
愤怒
悲伤
悲伤
支持
支持
听你讲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律师

居家服刑

纳吉特赦

单独监禁

相关文章

纳吉特赦|要行动党为特赦纳吉负责 邓章钦:冲动及不智行为

纳吉特赦|为纳吉筹款活动 一小时 突破16.5万

纳吉特赦|纳吉助理派水 不回应媒体提问

纳吉特赦|纳吉家属未发声 女儿转交筹款贴文

纳吉特赦|甲首长:各方式集资 爱护纳吉者可助筹款 

纳吉特赦|元首特赦属宪法权力 法丽娜:勿因政治立场 归咎首相或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