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一名金店前主管监守自盗,私自典当公司总值17万6200令吉的3根足金金条,以换取加密货币,地庭今日判处3项刑事失信罪名成立,监禁16个月和鞭笞3下,刑期即日生效。
被告许文豪(译音,33岁)被指受托保管分别重50克和100克的3根金条,却于6月4日至8日,早上10时42分至下午1时36分期间,在蕉赖一家购物中心典当有关金条,作个人用途。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至14年,鞭笞和罚款。
根据案情,投诉人是金店的人力资源经理,她是在检查保险箱时发现3根金条丢失。
闭路电视画面显示,被告未经雇主同意拿走这些金条,在把金条塞进马甲口袋后带出金店。
调查发现,被告典当3根金条后,通过火币应用程式把所得款项用于加密货币交易,最终亏损。
副检察司莫哈末祖希米建议法官判处相应刑罚作为教训,并指被告此前并无犯罪记录。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以自己育有两名分别3岁和6岁的孩子,刚离婚,还需照顾双亲为由,向法官阿兹鲁求情。
被告还在另一地庭,被控于6月12日早上11时32分,典当同一家金店一条价值5万7840令吉82仙,重80克的足金金链。
他因此抵触上述同一条文,并在法官阿兹罗面前认罪,法庭择定9月22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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