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上诉庭今日批准控方,要求暂缓执行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此前,获准在涉及砂州学校安装太阳能板的计划被判1项索贿逾亿令吉及2项收取650万令吉贿款成的上诉案件中,提呈新证据的判决。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扎哈里为首的三司,今早在作为答辩方的罗丝玛,不反对控方申请暂缓执行上述判决,以待控方向联邦法院入禀的上诉申请审结为止后,一致批准控方的申请;另2名法官是拿督朱家升及慕尼安迪。
三司此前于9月1日,一致批准罗丝玛寻求在其上诉案件中,把第16名控方证人,即Jepak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的生意伙伴莱恩于7月10日,向警方投报的一份报案书以及宣誓陈述的法定声明,纳为新证据的申请。

莱恩在这份法定声明中,宣称他于2020年7月出庭供证前,曾对控方交给他的一份书面证词内容提出异议,却遭已故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出言威胁,警告他最好和控方合作,否则将陷入麻烦。
当时,三司谕令高庭需聆听莱恩针对其法定声明,揭露曾遭控方施压一事出庭供证的附加证词,并谕令高庭需从案件过堂当天,即9月10日算起的2周内,聆听莱恩的附加证词,以鉴定其指控的真实性。
高庭是于2022年9月1日,宣判作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的罗丝玛被控在砂州内陆369所学校,安装太阳能板计划及发电机柴油供应和维修工程中,涉及1项索贿和2项收贿罪名成立。
她被判各控罪成立的刑罚是监禁10年,并罚款一共9亿7000万令吉,但获准可同期执行监禁刑罚;高庭当时批准她要求暂缓执行刑罚,以待上诉案件在上诉庭审结为止。
罗丝玛不反对控方上诉申请
主控官莫哈末阿斯纳威副检察司告知三司,罗丝玛不反对控方申请暂缓她此前获上诉庭批准提呈新证据的判决,以待控方为推翻上诉庭的判决而于9月4日向联邦法院入禀的上诉申请审结为止。
罗丝玛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拿督阿米尔韩查接着证实,控辩双方周四(17日)早上在开庭前,已认真讨论有关控方的上述申请。
他说,随着控方已针对上诉庭批准其当事人提呈新证据的判决,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申请,因此主控官之一的拿督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向辩方强调有关上诉案件的重要性,而且此事攸关控方的重要证人之一。
他指出,控方也已保证将尝试迅速完成有待联邦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因此顾及符合双方的最佳利益下,辩方同意先让控方的上诉案件在联邦法院审结。
因此,三司基于控辩双方达成的上述共识,批准控方于9月8日提交暂缓执行判决的申请。
三司此前已择定上诉庭将于10月14日至16日及19日至23日,聆审罗丝玛寻求推翻她被判3项索贿及收贿罪成和刑罚的上诉案件,但三司周四取消这些审讯日期,择定这宗上诉案件将改于10月7日过堂。
无法聆审莱恩供证附加证词
上诉庭批准控方申请暂缓执行罗丝玛获准在她被判索贿和收贿罪成的上诉案件中,把第16名控方证人,即莱恩于7月10日,向警方投报的报案书及宣誓陈述的法定声明,纳为新证据的判决后,高庭无法按照原定安排,在周四(17日)下午聆审莱恩针对此事出庭供证的附加证词。
罗丝玛的代表律师之一拿督阿克贝丁告知高庭法官拿督阿斯兰再努丁,其当事人的律师团经慎重考虑后,周四早上在上诉庭决定不反对控方申请暂缓执行上述判决,以待控方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的案件审结为止。
他补充,控方也已向联邦法院,申请尽快审理控方寻求推翻上诉庭判决而入禀的上诉案件,而控方获准暂缓执行上诉庭的庭令,意味高庭暂时不必聆听莱恩供证的附加证词,直至控方的上诉申请在联邦法院审结为止。
主控官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接着代表控方,证实阿克贝丁的上述说法属实,而后者建议高庭,为聆听莱恩供证的审讯择定于11月6日过堂,获法官接纳。
莱恩在其法定声明中,也申诉他于2020年,为罗丝玛被控索贿和收贿一案供证的书面证词内容,没完全涵盖他要反映实况而有意阐述的所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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