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被控任相期间为土团党牟利,让该党获取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的2亿令吉贿款而被控的一项滥权和3项洗黑钱罪,今日在控方向高庭申请让他在不代表无罪下获释(DNAA)后,最终获高庭宣判无罪释放。

主控拿督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今日代表控方,向高庭法官诺鲁温娜提出上述申请后,法官基于控方没说明理由,仅指无意继续提控被告,而最终宣判慕尤丁无罪释放。
“为了公正起见,我认为应行使有利于被告的酌情权,让他获判无罪释放。”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阿末阿克兰告知法官,控方是在审视了案件的整体情况后,决定不继续提控慕尤丁上述4项控罪。
因此,他接着说,控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要求高庭针对这4项控罪,宣判慕尤丁DNAA。
然而,慕尤丁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接着要求法官,宣判其当事人无罪释放,因为控方已明显无意继续提控慕尤丁。
随着慕尤丁被控的上述4项控罪获判无罪释放,意味他仅需为其他3项涉及在“经济振兴赋权土著承包商计划”(Jana Wibawa)犯下的滥权控罪,继续受审。
慕尤丁在上述案件被控犯下的其中一项滥权罪,是指他在任相期间,滥用职权为土团党牟利,获得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提供的2亿令吉贿款,因此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
他被控的3项洗黑钱罪,则指他于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7月8日,身为土团党主席,通过上述公司把总值2亿令吉的款项,汇入该党名下的2个银行户头,收取非法活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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