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词是我们的灯塔。”
在退休上诉庭法官刘国民的眼中,判词不只是法官交代裁决的文件,更是照亮司法道路的重要指引。在整个司法生涯,他写过近千份判词;即使离开法庭多年,仍保持阅读判词的兴趣,将这份职业习惯延续至今。
他指出,法官在作出判决后,必须撰写判词,说明法庭如何得出相关结论,以及判决所依据的法律理据。每一份判词都应清楚交代裁决原因,让当事人明白自己为何胜诉或败诉。
对他而言,判词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记录判决,更在于为后来的案件提供参考方向。正因如此,法官必须把判决理由完整写下,让公众、法律界及当事人都能了解法院的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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