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在发生直升机坠毁5死事故后,作为BO-105型号直升机营运商的Layang Layang Aerospace私人有限公司,已经暂时停飞旗下所有同一型号直升机及配备劳斯莱斯250型引擎的其他飞机,作为预防措施。
大马民航管理局总执行长拿督诺阿兹曼指出,记录显示,失事直升机适航证和注册证书有效期,分别是到2027年8月4日及2029年7月28日。
他强调,案发后决定暂停使用上述飞机,是预防性的安全措施,不应被解读为是引擎或其他任何特定的部件问题,导致这起坠机事件发生。
(本报IZAT摄)
他今午出席大马航空安全研讨会后,召开记者会如是汇报上述直升机坠机事件的进展。出席嘉宾包括国际民航组织主席大沼俊之、亚太办事处主任马涛及民航管理局主席拿督莫哈末沙利尔。
面对外界挑起有关直升机机龄一事时,诺阿兹曼回应说,从适航角度而言,只要飞机按照维修计划获妥善维护,并持续符合适航规定,就不能单凭机龄,断定有关飞机是否适航或导致不幸事故发生的原因。

“民航管理局正密切监督营运商的停飞及检查计划,同时在核实失事直升机、营运商及机师有关的所有监管记录;而这起事故的调查工作,是由交通部属下的航空事故调查局(AAIB)独立进行。”
他强调,有关事故发生的确切调查结果,必须由航空事故调查局在彻查所有证据后,对外公布。
“航空事故调查局负责厘清意外发生情况、意外发生因素及原因,民航管理局将全力配合航空事故调查局的调查工作,并提供所有相关记录。”
他补充,现阶段仍不宜揣测这起事故是否由技术问题、天气状况、人为因素或其他因素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