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数车追撞少女丧命”案;其中一名29岁华裔青年今日被控4项企图谋杀罪名,惟他不认罪,获准以5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29岁被告黄达振(译音)被控于今年8月25日凌晨12时20分至12时33分之间,在古来优美城主干公路第4交通圈企图谋杀4名人士,抵触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
被告不认罪,并获准以总数5万5000令吉保释,被告当庭缴付保释金后离开。
稍早前,被告分别在新山第一、第四和第五地庭面控。
承审案件的包括第四地庭法官拿督仄旺和第五地庭法官罗妮,而第一地庭法官有事,由第六地庭法官诺阿兹雅蒂代处理。
此案主控官分别是法蒂哈、达斯宁和茜蒂法蒂玛,被告代表律师是阿马特律和莫妮莎。
案件展至10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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