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一名私人救护车司机涉嫌鲁莽驾驶,导致一名学生骑士毙命,今日在野新推事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现年41岁的被告莫哈末努依克马,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在推事玛芝娜瑟宁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26日上午约9时15分,在甘榜阿逸默茂的三岔路口红绿灯处,鲁莽驾驶一辆丰田Hiace型救护车,导致18岁的莫哈末阿米鲁阿斯拉夫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10年的监禁,以及不少于2万令吉及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
此案由莫哈末哈菲兹副检察司主控,他建议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并附带条件,即在案件审结前,暂时吊销其驾驶执照。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拿汀卡伦吉考尔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庭随后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3000令吉保外,案件定9月17日过堂。
较早前,《中国报》报导,涉案的救护车除了司机,车内另有两名乘客,年龄分别为24岁医务人员及81岁民众,两名乘客没受到严重伤害,司机则手部受伤。
此案死者也是一名警官儿子,事发时他所骑的摩哆与救护车发生碰撞后,因头部、手部及脚部受到重伤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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