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6名涉嫌于日前在巴生班达马兰一间商业单位参与群殴的华裔青年,今日被带上巴生推事庭面控,其中1人俯首认罪,其余5人皆否认有罪。
6名被告年龄介于18岁至26岁,被控于本月22日晚上约11时30分,在巴生班达马兰陈亚珠路一间桌球中心内参与骚乱,并在过程中持藤条及棒球棍作为武器,意图共同伤害一名刘姓男子。
6名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48条文(持械骚乱),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通译员宣读控状后,首名何姓被告当庭认罪,第二至第六名被告则否认有罪。
代表第二至第六名被告的律师拉文在求情时指出,6名被告均为单身,部分从事兼职工作,月收入约1700至1800令吉,另有被告没有固定职业。
他补充,部分被告的父母已经离世,另有被告需要照顾年迈家人,因此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推事西蒂祖拜达最终批准第二至第六名被告各以1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11月4日过堂。
至于首名认罪的何姓被告,其代表律师努尔胡斯妮娜求情时指出,被告育有3名孩子,目前在物流仓库工作,每月收入约3000令吉。
她说,被告对所犯行为深感抱歉及悔悟,并承诺不会重犯。
推事西蒂祖拜达最终判处何姓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2个月监禁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