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6日讯)森州希盟前行政议员阿鲁古马指出,大部分所获的拨款早已发放予非政府组织、学校及宗教场所,如今州政府却要求追讨有关款项,令他质疑这项做法是否合理。
阿鲁古马曾任掌管森州地方政府发展、房屋及交通的行政议员。他接受《中国报》电访时指出,有关拨款是前州政府于6月3日每周行政会议所通过的议决,并已正式记录在案。
“相关拨款于6月4日进入各议员服务中心户头后,按照既有程序用于协助非政府组织、学校、社区、需要援助的个人、各宗教场所等。当时大家并未不知道,州议会将在6月5日解散。”

他说,随着州议会解散后,所有希盟议员在6月30日接获时任州务大臣办公室的公函,被告知6月30日之后,不得继续使用该笔拨款;至于已使用的拨款,必须提交用途报告,尚未使用的余额,则须在7月10日前归还州政府。
阿鲁古马强调,他与其他议员皆依照通知,负责任的处理拨款,并清楚列明用途,也把未使用的余款归还给大臣办公室,他本人也归还了逾4 万令吉。
“希盟自2018年执政森州以来,过去8年一直按照既定机制,每三个月发放一次拨款,从来没有明文规定一个月只能使用多少数额,如今新州政府突然追讨归还,这是否意味着要向已受惠的民间团体和人民讨回款项?”
他也说,由于大臣办公室一直以来没有列明每个月只能用多少拨款的限额,因此,每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拨款,皆由州议员自行规划分配,可能有者在两个月就用完拨款。
“既然有关拨款是透过州政府既定拨款程序发放,并由州议员依据选区需要拨给学校、非政府组织、清真寺、神庙或个人,现在却要我们把已经交给人民的钱拿回来,这到底合不合理?”
希盟议员按照程序处理
阿鲁古马也是民主行动党森州新任主席,他坦言,既然新任州务大臣拿督依斯迈拉欣说明将发出正式公函给17名涉及希盟议员,他与其他议员将了解公函内容后,再作进一步回应。
他说,除了会根据州政府发来的公函据实作出回应,也会针对这次追讨归还拨款事项提出说明。
“相关拨款是属于州务大臣办公室通过P50拨款程序发出的款项,而希盟议员也是按照程序处理。”
他也强调,希盟州议员在处理有关拨款时,主要考量的是地方上的实际需要,包括学校、非政府组织、宗教场所或个人的需求,而相关款项最终也是用于人民和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