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针对“女子控诉遭移民官羞辱及质疑偷窃”案,警方已向涉事双方录口供,目前援引偷窃等4项条文,展开调查。
金马警区代主任努祖兰警监今午受询时指出,警方已于本月23日向涉事移民局官员录取口供,涉事女子则于翌日完成录口供程序。
“警方目前仍在核实移民局所提及的闭路电视画面。”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9条文(偷窃)、504条文(蓄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以及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14条文展开调查。
据早前报导,一名巫裔女子在社媒发文控诉,指她与丈夫于本月21日前往位于隆市半山芭的城市转型中心(UTC)移民局办事处更新护照时,遭工作人员不友善对待,甚至被当众质疑涉嫌偷走护照套,且对方语气带有羞辱意味,让她感到相当不满。
惟移民局总监拿督扎卡利亚随即发文告反驳,指女子说辞与闭路电视画面等证据不符,已报案彻查此事。
相关新闻 >>更新护照被指“偷护照套” 女子与移民局各有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