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前副警察总长丹斯里阿育甘指出,作为获得人民信任的执法机构尤其是警队,必须敢于拒绝任何违反法律的命令,所有警察应依据现有法律履行职责,不该畏惧任何人!
获得人民信任的执法机构,尤其是马来西亚皇家警察(PDRM),必须勇于拒绝任何违反法律的指示。
他日前作客《马来西亚前锋报》的访谈节目时说,警员及警官应秉持的主要原则,是依据联邦宪法、现有法律及条文执行职务,并且不应畏惧任何一方。

他以自己过去执行的数项行动为例,包括打击恐怖组织“淡米尔之虎”,并于2019年10月逮捕2名州议员。
“如果有关指示违反法律,那就以书面形式提出,我们之后再作出回应;只要我们坚持原则,遵守联邦宪法和法律条规,就不要害怕。”
他指出,警方的职责是展开调查及逮捕,完成调查报告后,呈交副检察司,至于后续是否提控或撤回控状,已不属于警方的权限范围。
询及有特定人士或集团可能干预执法行动的指控时,阿育甘说,有关消息应该向相关单位举报,公众可向反贪会、廉正组和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提供资料,以采取下一步行动。
他强调,针对警方不曾对违纪行为采取行动的说法是不实的,因为在某些案件中,警区主任或上层高级警官已采取应有行动。
“可能有训诫、警告或纪律对付,不代表完全没采取任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