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1日讯)玻州土地矿务局昨日正式展开拆除加央打石山旁斯里威拉马哈卡利雅满兴都庙违建工程。
《光明日报》报导,斯里威拉马哈卡利雅满兴都庙的地段属于玻州土地局,玻州市议会于2017年发出拆迁通告,惟该庙理事未遵守指示。
当局于2020年拆除部分扩建建筑物。玻州市议会于今年再发出60天宽限期拆迁通告,并于6月30日获得法庭拆迁令。
有关兴都庙违建的法庭拆迁令期限昨日届满,当局随即安排大型劈裂机展开拆除行动,现场并拉起黄色警戒线及封路。
附近商家因事前未获通知,未能及时做好准备,导致商家生意受影响。

日落洞区国会议员兼槟城兴都慈善基金会主席雷尔今日发文告指出,即使有关兴都庙建筑不符合规定,玻州政府也应采取更妥善方式处理,而非直接拆除。
他强调,人民必须意识到,这类事件不会发生在槟城、雪兰莪及由希盟政府治理的州属。
他说,该事件也反映国阵在面对多元种族及宗教课题时缺乏敏感度与包容,而人民应从这起事件重新审视国盟是否适合领导中央政府,以及治理一个多元社会。”
他促请与国盟合作的国阵及其成员党巫统、马华及国大党,认真看待有关课题,并称国盟的政治取向可能影响我国多元社会的安宁与和谐。
“拆除有关庙宇并不是解决方案,这项行动已引起人民,尤其是兴都教徒的不满、愤怒及忧虑。”
他也质问,人民是否还能信任伊斯兰党及国盟,能保障国内兴都教徒及其他少数群体的权益。
玻宗教司:宗教场所须守法
玻璃市宗教司拿督莫哈末阿斯里强调,我国马来西亚是一个奉行法治的国家,包括宗教场所在内的建筑物,都必须遵守相关条例及拥有合法土地权益。

他周五通过文告,针对落洞区国会议员拉雷尔在拆除兴都庙行动后所发表的言论做出反驳,强调人民代议士应教育民众遵守法律,而不是任意在未经授权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
“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法律的国家,不是土地没有主人的丛林。议员应该教导人民遵守法律,而不是任意在没有遵守条例及合法土地权益的情况下兴建建筑物。”
“即使是私人住宅,我们也不能侵占他人或公共土地兴建,更何况是宗教场所。世界上有哪个宗教教导人们侵占他人土地来兴建宗教场所?如果没有,就不要这么做。”
他也批评有关雷尔的言论,显示对法律及社会秩序缺乏正确认识,同时也会加剧大马穆斯林社会对有关人士立场及行为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