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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召车上发表贬损宗教言论 狮城保安员判监14天 罚RM7000

(新山21日讯)“乘客谈宗教发表贬损言论”案;因在电召车上发表侮辱伊斯兰言论而引发风波的56岁新加坡籍保安员,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时认罪,被判处监禁14天及罚款7000令吉。

56岁的新加坡籍被告莫哈末阿尼阿丹,任职保安员。

控状指他于今年7月30日下午约5时,乘搭电召车行经新山市中心敦拉萨路至明里南街一带时,蓄意发表伤害伊斯兰教徒感情的言论,抵触刑事法典298条文(蓄意以言语伤害他人宗教感情)。一旦罪成,其可被判最高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阿尼阿丹(中)被判监禁14天和罚款7000令吉。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说出“如果《古兰经》是真的,如果你有读过,那是一本非常危险的杀人书;它一直在杀人、杀人、杀人,没有爱。这些全都是骗人的,我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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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这番言论遭电召车司机投诉者录下并上传至社群媒体。该视频随后引发广泛关注,投诉者于7月31日正式向警方报案。


主控官艾兹兰副检察司强调,案件涉及“3R”(宗教、种族、王室)敏感课题且传播甚广,促请推事严惩。

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在庭上求情时指出,自己患有高血压,且目前正处理离婚手续,须出席伊斯兰法庭聆讯,盼推事能从轻发落。

推事A·莎米妮裁定,被告莫哈末阿尼阿丹的14天刑期从本月18日被捕日算起,若被告无法缴清7000令吉罚款,则须以监禁3个月替代。

早前,一段涉及这名新加坡籍被告的视频在社交媒体广传,显示他在新山市区乘坐电召车时,发表侮辱伊斯兰的言论。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并在新加坡警方协助下,由新山南警区刑事调查组将其逮捕,同时扣押其手机以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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