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公共工程部长拿督斯里阿历山大南达林奇指出,联邦道路保留地内,管理和维护树木的事宜属地方政府管辖,公共工程局不能随意砍伐保留地内的树木。
他说,此事是根据工程部收到的法律建议,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1(b)条和第101(cc)条文,及之前法庭的裁决而定。
“有关规定还指出,地方政府可自行维护,或指示场所业主或居民,修剪阻碍道路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与便利的树木。”
他告诉《每日新闻》,当工程局批准景观工程,树木事宜就全权由地方政府负责,该局不能砍伐有关树木。
“对于看起来可能造成危险的树木,我们会要求地方政府采取行动,避免树木倒下并砸到路上。”
阿历山大也说,从法律角度看来,地方政府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联邦道路保留区或其他道路的树木造成公共安全隐患。
他指出,不论是地方政府或任何相关机构种植的树木,包括联邦道路沿路树木,都由地方政府负责维护。
“工程局正通过各州分局准备联邦道路沿途树木清单,同时持续加强监测,作为更全面的预防措施。”
消拯局总监拿督斯里诺希山本月初指出,2021年至今年6月,全国共有2万6001宗树倒意外,共夺走50人性命,另有243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