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峇株巴辖14日讯)年轻华裔商人因酒后驾驶,被控上法庭认罪后,被判处罚款1万3500令吉及监禁一天,同时被吊销驾驶执照两年。
26岁的被告埃德温林胜国(译音)昨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于上周六(8月8日)凌晨约1时05分,在峇株巴辖瑟鲁昂路(Jalan Seluang)驾驶丰田Alphard多用途休旅车,被警方截查时发现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每100毫升89毫克,超过了每100毫升50毫克的法定标准。
其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正案)第45A(1)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3万令吉、监禁最高两年,并可被剥夺驾驶资格。
案情显示,警方在执行“酒驾特别行动”(Op Mabuk)时,发现被告驾驶的丰田Alphard多用途休旅车行迹可疑遂将其拦下。警员在进行检查时闻到酒精味,随后为被告进行呼气测量,当时的酒精浓度读数高达每100毫升121毫克。
被告随后被带往峇株巴辖警局接受进一步调查。在警局进行第二次呼气测试时,读数显示为每100毫升89毫克。
被告认罪后,推事穆斯塔基苏加诺判处罚款1万3500令吉及监禁一天,也下令自即日起,吊销被告的驾驶执照为期两年。
推事同时裁定,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须以监禁6个月替代。被告已于当日缴清罚款。
此案副检察司为努沙兹琳,被告代表律师则为陈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