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丁宜8日讯)“外祖母打死1岁继孙女”案;39岁年轻外祖母今日被带往哥打丁宜推事庭面控,由于谋杀案属于高庭管辖权限,庭上并无认罪环节,被告亦不得保释。
39岁的被告努鲁法哈娜,今日共面对一项控状。

国文《光芒日报》报导,控状指被告于今年7月30日中午12时30分至7月31日上午9时30分之间,杀害年仅16个月大,即1岁4个月的女童。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绞刑,或监禁不超过40年。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不过,谋杀案件属于高庭管辖权限,因此今日庭上并没有认罪环节。
同时,在谋杀案下,被告也不被允许保释。
承审此案的推事哈菲扎裁定,此案展延至12月11日过堂,以提交化学报告及解剖报告。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诺阿菲卡副检察司,而被告的代表律师为丽蒂雅娜。
早前报导,来自哥打丁宜家乐镇(Taman Sri Saujana)的39岁巫裔女被告,起初向警方报案,声称1岁又4个月大的继孙女在家睡梦中离世。然而,法医解剖报告证实女童死因是遭钝物或暴力殴打所致,警方随后展开深入调查,从而揭发这起疑似虐杀继孙女的命案。
死者是女被告的18岁继女所生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