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高庭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申请,暂缓执行她被谕令向黎巴嫩珠宝商支付逾6746万令吉的判决,但谕令她必须在今日起的一个月内,将款项存入一个由双方律师共同管理的联名户头。
司法专员玛丽安娜今日批准罗丝玛有条件暂缓执行判决,直至其上诉庭上诉审结为止,但谕令她将6746万1027令吉37仙的款项,存入有关户头。
意味着在上诉待审期间,她无需直接向珠宝商世皇贸易SAL公司支付款项,但必须遵守法庭的相关指示。

玛丽安娜说,有关安排可保障珠宝商在罗丝玛上诉失败后,取得相关款项的权利,同时确保款项留在大马;若罗丝玛上诉成功,款项也可退还给她。
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于6月10日,裁定珠宝商在向罗丝玛追讨曾寄售给她43件总值6746万1027令吉37仙的名贵珠宝首饰一案中胜诉,因此谕令她需向该公司支付款项。
郭树顺当时宣判时指出,起诉人已于2018年2月10日,以寄售方式,安排把44件珠宝首饰交给罗丝玛鉴赏和选购,后者也证实收到这些珠宝首饰。
因此,他说,诉辩双方已构成1950年合约法令第101条文阐明的“委托保管”法律关系,罗丝玛是受委托暂时保管珠宝的人士,但珠宝首饰拥有权仍属起诉人。
他指出,罗丝玛最终没选购有关首饰,却没把其中43件归还给珠宝商,也无法明确交代珠宝是在何处,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这已初步证明她身为暂时受委托保管有关珠宝首饰的人犯下疏忽问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世皇贸易公司是于2023年3月29日入禀高庭起诉罗丝玛,追讨该公司这批珠宝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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