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7日讯)内陆税收局宣布,为了简化印花税的执行与遵守程序,月薪不超过3000令吉的雇佣合约无需加盖印花与批注,至于超过3000令吉的雇佣合约,只有主要文书或主合约需加盖印花与批注。
该局今日发文告 ,针对1949年印花税法令第一附表中列明的“豁免”,与“一般豁免”类别文件的印花和批准处理事项时说,所有列“豁免”类别的文书,包括月薪不超过3000令吉的雇佣合约,无需加盖印花也无需进行批注。
而在该法令第35条文下列为“一般豁免”的文书,则必须进行批注,以确保只有特定人士及符合资格的文书,才能申请印花税豁免。
“对于月薪超过3000令吉的雇佣合约,只有写有雇主与雇员之间雇佣条款的主要文书或主合约,需要缴纳印花税并进行批注。与同一项雇佣关系有关的附属文书,则无需缴纳印花税及进行批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