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一名印尼籍女佣承认疏忽照顾,导致一名男童在成人泳池溺毙,今日被判坐牢4年。
法官苏海拉今日作出上述判决,女佣刑期从7月29日被捕日开始计起。
被告娃尤妮(44岁)被控作为一名2岁3个月男童的监护人,于7月28日傍晚6时至7时期间,在冼都一处住宅的成人泳池疏忽照顾导致男童死亡。
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最高坐牢20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事发当天,男童母亲要求被告带男童和他5岁的哥哥到住宅游泳池戏水。
晚上7时许,被告联系男童母亲并告诉她男童溺水,此前有民众为男童进行心肺复苏术(CPR)。

男童随后被送往士拉央医院加护病房(ICU),隔天早上4时被证实死亡。
吉隆坡医院法医部验尸结果显示,男童死因是溺水。
调查发现,被告刚工作一个月,她被指在知道男童和其兄长不会游泳,且没有任何游泳辅助设备或游泳圈下,带他们去成人泳池,还去洗手间,让两名儿童独处。
莫哈末苏布里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判处被告相应刑罚,作为对被告的教训和警惕其他照护儿童者。
“被告作为雇主聘来工作和照看孩子的人,却让年幼的死者和其哥哥在无人照管下独处。
“请法庭考虑到罪行的严重性,此事夺走了原本有机会活得更久的生命。”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当法庭展示死者验尸报告照片时,被告泪流满面。
被告没有请求减刑,只是告诉法庭其丈夫已在14年前去世,且还有一名身在印尼的16岁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