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一名前军人,因虐待没履行宗教祈祷义务女儿致死被判谋杀罪成而提出的上诉申请,但以2比1多数裁决,批准他寻求减刑的上诉申请,撤销死刑改判监禁40年及鞭笞12下。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为首的三司,今日在聆审现年44岁的上诉人莫哈末阿都拉,因上诉庭于2025年6月26日,维持高庭判处他谋杀罪成和死刑的判决而入禀上诉案件后,一致驳回他针对谋杀罪成而提出的上诉申请。
另2名法官是拿督斯里瓦哲阿兰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诺丁宣判时指出,此案没出现对上诉人不利的审判不公情况,因此三司一致决定维持后者被判谋杀罪成的裁决。
然而,三司最终以2比1的多数裁决,批准莫哈末阿都拉寻求减刑的上诉申请,改判他监禁40年和鞭笞12下,令他得以逃过绞刑,刑期从2018年1月31日的被捕日算起。




其中,诺丁哈山是唯一认为不该批准上诉人减刑的法官,说明他认为这是理应维持死刑的案件,但另2名法官则认为可批准改判莫哈末阿都拉监禁刑罚。
诺丁哈山接着向站在犯人栏的死囚莫哈末阿都拉说:“你是幸运的,因为这个多数裁决,绞刑被40年的监禁刑罚取代。”
莫哈末阿都拉被控于2018年1月31日晚上8时30分至11时30分期间,在森美兰州波德申县内位于芦骨威斯达再也花园的一间住家,杀害9岁女儿诺艾娜纳比哈,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控方在高庭为此案举证时,一共传召了19名证人出庭供证,芙蓉高庭法官拿汀罗哈妮于2022年9月29日,裁定被告表罪成立,谕令后者出庭自辩。
被告出庭自辩后,高庭最终于2023年8月22日,判处他谋杀罪成和死刑,而上诉庭三司在去年一致驳回被告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原判。
相关新闻 >>前军人虐死9岁女儿 上诉庭维持死刑判决主控官:他不配获重生机会
现为律政署上诉与审讯组副主任之一的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代表控方陈词时,要求法院三司维持上诉人莫哈末阿都拉原本被判的死刑,并直言这名狠心虐死女儿的前军人,不配获得重生的机会。
他说,此案目击证人的第18名证人,即上诉人在案发当年的11岁儿子证词显示,后者因和妹妹在某一天没履行祈祷的宗教义务,而遭父亲体罚,命令他们在家完成伏地挺身和仰卧起坐多达500次,兄妹俩接着就范。
他指出,当小死者诺艾娜纳比哈因体力不支,而无法继续完成父亲下令的体罚时,后者竟用脚猛踩女儿的腹部,并在女儿无力起身后,再次踩踏其腹部,导致女儿最终因腹腔内部大量出血而毙命。
他补充,上诉人也曾在案发时,抓住死者的双耳向上拉扯,并把死者的头部撞向地板。
“是否应判处死刑是根据案件的情况而定,此案上诉人不配获得重生的第二次机会,公共利益应成为首要考量。”
上诉人的代表律师阿菲夫丁阿末哈菲菲在陈词时,则恳求三司,赋予其当事人重生的机会,改判监禁刑罚。
案情显示,上诉人曾狠心猛踹女儿,导致后者在屋内的地毯上失禁,当死者遭父亲虐待后,曾试图起身,但尚未来得及站起来,就遭父亲抓住手脚,把她抬到和父亲胸部同等的高度,然后把她摔在客厅地板上的婴儿床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