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无固定职业男子涉嫌在酒店性侵17岁少女,今日被控上甲市爱极乐法庭时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阿斯雷伊(38岁)在地庭法官罗哈杜阿克马面前,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本月1日上午约8时,在甲市某酒店内,性侵17岁少女,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并可另加鞭笞刑。
(视频:郑素瑾)
据了解,受害者事发前已认识被告,在事发后向警方报案。
主控此案的莫哈末凯尤姆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1万8000令吉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包括不得干扰控方证人,以及每月前往邻近警局报到。
被告在没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自己需要照顾父母,而父亲患有心脏病,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庭最终不准被告保释,并择定9月8日过堂。
